2018年《公司法》与2023年《公司法》逐条对比解析.pdf

上传人:西*** 文档编号:2317186 上传时间:2024-07-17 格式:PDF 页数:185 大小:2.43M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8年《公司法》与2023年《公司法》逐条对比解析.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85页
2018年《公司法》与2023年《公司法》逐条对比解析.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85页
2018年《公司法》与2023年《公司法》逐条对比解析.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85页
2018年《公司法》与2023年《公司法》逐条对比解析.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85页
2018年《公司法》与2023年《公司法》逐条对比解析.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85页
2018年《公司法》与2023年《公司法》逐条对比解析.pdf_第6页
第6页 / 共185页
2018年《公司法》与2023年《公司法》逐条对比解析.pdf_第7页
第7页 / 共185页
2018年《公司法》与2023年《公司法》逐条对比解析.pdf_第8页
第8页 / 共185页
2018年《公司法》与2023年《公司法》逐条对比解析.pdf_第9页
第9页 / 共185页
2018年《公司法》与2023年《公司法》逐条对比解析.pdf_第10页
第10页 / 共185页
2018年《公司法》与2023年《公司法》逐条对比解析.pdf_第11页
第11页 / 共185页
2018年《公司法》与2023年《公司法》逐条对比解析.pdf_第12页
第12页 / 共185页
2018年《公司法》与2023年《公司法》逐条对比解析.pdf_第13页
第13页 / 共185页
2018年《公司法》与2023年《公司法》逐条对比解析.pdf_第14页
第14页 / 共185页
2018年《公司法》与2023年《公司法》逐条对比解析.pdf_第15页
第15页 / 共185页
2018年《公司法》与2023年《公司法》逐条对比解析.pdf_第16页
第16页 / 共185页
2018年《公司法》与2023年《公司法》逐条对比解析.pdf_第17页
第17页 / 共185页
2018年《公司法》与2023年《公司法》逐条对比解析.pdf_第18页
第18页 / 共185页
2018年《公司法》与2023年《公司法》逐条对比解析.pdf_第19页
第19页 / 共185页
2018年《公司法》与2023年《公司法》逐条对比解析.pdf_第20页
第20页 / 共185页
亲,该文档总共18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 第1页共185 最新公司法条文对照表最新公司法条文对照表 2018年公司法 2018年公司法 2023年公司法 2023年公司法 法条评析 法条评析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立 第二节 组织机构 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公司登记公司登记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立 第二节 组织机构 第四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立 第二节 股东会 第三节 董事会

2、、经理 修订后的公司法共十五章,包括总则,公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公司债券,公司财务、会计,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公司解散和清算,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法律责任,附则。第2页共185 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立 第二节 股东大会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四节 监事会 第五节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转让 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3、 第七章 公司债券 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四节 监事会 第五节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第六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转让 第七章 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第七章 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第八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九章 公司债券 第十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十一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十二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十三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3页共185 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十四章 法律责任 第

4、十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一条【现代企业制度】新公司法第一条立法目的条款的规范性质属于宣示性条款,主要内容包括六项:第一,“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法具有组织法和行为法的双重属性,在公司的内部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规范对外交易行

5、为。组织法层面以组织人格为中心的,涉及组织人格的形成、运营、变更和解散。行为法层面则体现为公司的交易行为、契约关系。第二,“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拥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和独立财产;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第4页共185 享有股东权利;职工是公司价值的贡献者,其权益亦应保护;债权人也是公司资产的提供者。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公司法的保护。第三,“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有助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第四,“弘扬企业家精神”,社会是企业家施展才华的舞台,企业家应当真诚回报社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市场主体是经济的

6、力量载体,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第五、六项内容的“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彰显了公司法立法目的宏观层面的制度导向。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无变动 第5页共185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五条第二款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7、,不受侵犯。无变动 第三条第二款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无变动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五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无变动 第6页

8、共185 第六条 公司应当有自己的名称。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的名称权受法律保护。公司应当有自己的名称。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的名称权受法律保护。第六条【公司名称】2018 年公司法并未规定公司名称权规则,新公司法增加了此规则。受法律保护的公司名称应该是公司依法核准登记注册的名称。公司名称权最早可以追溯至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二款,民法典第五十八条、第一千零一十三条、第一千零一十四条延续了相应的权利及保护规定。同时,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亦对企业名称权保护作了规定。公司法的规定专注于作为营利法人的公司。从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而言,有助于

9、完善公司依法成立及登记注册的制度。在公司法中有必要明确规定及保护公司“名称权”在内的各项权利。第八条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第七条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无变动 第7页共185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第十条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第八条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无变动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

10、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第九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变更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无变动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第十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11、表人。第十条【法定代表人的职务担任】新公司法第十条规定“法定代表人的职务担任”。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的法定代表人。新公司法优化了法律条文的表述,文义表示更加科 第8页共185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学精简。相较于旧法,扩大了法定代表人的选任范围,概括性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第十一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

12、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第十一条【法定代表人行为的后果】2023 年公司法借鉴、吸收了民法典第 61 条、第 62 条规定的法定代表人责任。公司作为法人最常见的组织形式之一,应当在公司法中完善规定。本条分别规定了法定代表

13、人行为后果归属、超越权限的法律后果和内部追责方式。法定代表人超越代表权限,公司与交易相对方的合同可能面临“效果归属上无效”的风险。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第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无变动 第9页共185 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

14、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十三条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无实质性变动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法律规定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

15、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的,从第十四条【对外投资】2023年公司法改变了2018年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的限制,文字表述逻辑上由原则上禁止变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变更后 第10页共185 其规定。原则上允许,除非法律另有规定。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

16、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五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无变动 第11页共185 第十七条 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无变动 第十八条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法律文书

若发现您的权益受到侵害,请立即联系客服,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

copyright@2008-2025 兔兜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鲁公网安备37072502000182号  ICP备案号:鲁ICP备2021021588号-1  百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