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制度一、目的为强化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二、考核原则考核遵循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全面客观、注重实绩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反映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三、考核周期以自然年为考核周期,每年12月进行年度考核。如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特殊情况,可开展专项考核。四、考核内容1.安全领导力: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规划,确保与公司战略相融合;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充足资源保障,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2.法规执行:及时掌握并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推动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3.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组织构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安全职责;定期组织管理评审,确保体系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4.事故预防与应急管理:组织开展风险辨识与评估,督促落实管控措施;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隐患整改;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5.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倡导安全文化,带头参与安全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五、考核方式与评分1.考核方式:由董事会或上级主管部门成立考核小组,通过文件审查、现场检查、员工访谈、事故分析等方式,
3、收集考核证据。2.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各考核项目根据重要性设定相应分值权重。其中安全领导力30分,法规执行20分,安全管理体系建设20分,事故预防与应急管理20分,安全文化建设10分。根据考核证据对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六、考核结果及应用1.考核等级: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 - 89分为良好,60 - 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2.结果应用:考核结果与绩效奖金挂钩,优秀对应高额奖金系数,良好、合格依次递减,不合格扣减一定比例绩效奖金;作为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连续多年优秀者优先考虑晋升,不合格者取消当年度相关资格;若因履职严重不到位导致重大事故,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进行降职、撤职等处罚 。七、附则1.本制度由制度制定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